精神病人的管护问题永远困扰着一个家庭。
如今“虎毒不食子”的说法不适用于南宁这个稍显无奈的家庭了。
南宁这位66岁的父亲因为担心自己患有精神病的儿子发病伤害别人,自己因此担责,于是先行将自己的儿子亲手打死,半夜持铁棍不断地击打儿子的头部直到他失去了呼吸……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了判决,梁某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某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并判处梁某有期徒刑12年。
梁某的老年生活就要在监狱里度过了。
梁某的儿子与父母一起生活在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某村,因为其患有未分化型精神分裂症,发病期多次在家打骂家人在外伤害他人。
年1月18日下午7点左右,梁某又因琐事在家中和父母发生了争执,开始将家里的饭碗、电视机等物品扔出了屋外,还拿着菜刀跑到别人家的小卖部乱砍别人的冰箱。
当晚10时,梁父担心儿子日后发作起来又去伤害别人,自己因此要担责,于是在梁某回房间休息后,他拿着铁棍向着床上正在睡眠中的梁某持续击打了十余下,直到梁某完全失去反抗后离开了房间。事发后,经过鉴定,梁某因钝器打击头部已经颅脑损伤死亡了,梁父无精神病,因此需要完全承担刑事责任。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综合楼
网友大多数认为,梁某是一个为他人负责的父亲,毕竟有太多的精神病伤人的活生生的例子出现过了。
甚至都在呼吁为梁父轻判。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