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难,虽未达到难于上青天的程度,但每个开着车在街边徘徊过的安康人,肯定都爆过粗口。而相比于出门办事停车难,更令人心态炸裂的,是居家停车。
日前,汉滨区江北办锦绣花园小区19号楼一居民家中因做饭不慎失火,当消防救援人员赶到时,却被占道停放的车辆堵住了。经过缓慢挪动,十几分钟后消防车才勉强通过。据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介绍,锦绣花园小区内目前施划了多个停车位,满负荷时的需求则达到了多个,这也一直是该小区的管理难题。也正因为车多车位少的供求矛盾,才出现了案例中消防通道被占用的这一幕。
记者在便民服务中心了解到:自年以来,市民热线共收到关于停车难的问题件,涉及中心城区件。反映的主要内容有小区停车难、公共停车场收费高、人行道占道停车等。反映较为集中的区域为北城中央小区停车难、城投西津城小区停车难、兴安公园停车收费问题、文昌路停车问题、滨江大道停车问题等。
“开”或“不开”?这是个问题
家住南苑国际的汪先生平时家里采购少量的生活用品,会就近在*校路购买;购买的量大一点儿就会去稍远一点的喜盈门超市(南环路店),或者解放路的华润万家超市。开不开车每次让汪先生很纠结:不开吧,买的东西多了不方便!开车吧,车子又没有地方停放!步行吧,东西多了不好拿!打车吧,车又不好打!
记者了解到,城区很多小区地面停车位都存在车开走后,停车位也很快就被别的车辆停放,回来又没地方停车的情况。
“在鼓楼街未改造前,车子可以停在马路边,有时停在市群艺馆里。改造后,鼓楼街全段禁停。现在每次有事外出开车的话,需要步行半个小时才能走到自家车旁。有时拎着东西,抱着孩子真不方便。到了晚上,我们回家,车却只能停放在离家有一段距离的金州广场某停车场。”家住鼓楼街北端的胡莹莹说。
和兴安菜市场一墙之隔的南城国际,停车难也困扰着这里的居民,采访中有人告诉记者,该小区的居民停车要么停放在兴安中路的江华城,要么停放在影剧院旁的停车场。停放在马路上交警来了一贴条就是扣3分、罚元。江华城停车场保安告诉记者,该停车场停车费为3元/小时,停一天24小时就是72元,包月则为元/月。
家住解放路兴安城市花园的市民某女士和她的家人,每次外出办事开车要么步行40分钟,要么换乘出租车。“城市花园虽然有部分停车位让业主免费停放,但车位很少车却很多,找停车位那是碰运气的事,索性家人就将车子停放在附近的另一处家属院。”
去年搬入高新区学府新天地小区的许先生,自己所在小区停车有3种付费方式,一种是先花十几万买一个固定的停车位,然后每个月交元的管理费;第二种是每月交纳元的月租加元的管理费;第三种是每小时2元,上不封顶。学生没有开学前附近交通倒还好,可学生开学后,附近马路两边、人行道都停满了车,导致交通拥堵出行受影响,有时连消防通道也被占用。相比街道上的拥堵,小区内的停车位却绰绰有余,六七百个停车位只停了不到20%。
“停车位能不能便宜点?”
看着小区内空荡荡的停车场,再看看停满车的公路两侧,在江北上班的刘先生说:“安康本来道路就不宽,道路两侧都停车出行就特别不方便,如果小区的停车费便宜一点的话,相信很大一部分车都可以停在小区里。一方面是城区公共停车场供不应求,另一方面是商业停车位价格较高,超出市民的承受能力。”刘先生算了一笔账,自己平时开车上班,在单位附近商业停车位租一个车位元/月,在小区租一个月是元/月,而自己一年拿到手的工资4万多,停车位就元,这还不包含平时在其他地方的停车费。
近日,市民宋先生通过市民热线反映城市风景小区停车位少、小区停车难,业主只能将车辆停放在小区门口路段。
记者在城市风景小区东区地下停车场发现,还有大量的停车位空置,而小区门口的路段两旁停满了车辆。在该小区住户王女士指引下,记者来到了该小区物业公司,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临时车位月租元/月(月租元/月、停车管理费元/月),如在小区买了车位,每月也要交元管理费。在该小区业主刘先生加入的业主交流群中,记录着小区业主就停车问题的讨论:“停车费用太高,我都不敢把车停到小区车库,还不如商量一个合理的价位,咱们能接受,物业也能有收入,总比现在没有人停好。”“我在深圳这边,小区停车费也才元一月。”“工资没有北上广高,停车费比北上广高。”
作为小区物业主管部门,市住建局物业科科长王庆介绍,市民反映的停车难一是因为老旧小区在建设时未配套相应的车位,汽车普及后就出现了小区业主无法停车;二是新建的小区配套了车位,但业主认为停车费用过高,不愿将车辆停入小区停车位,导致小区外道路汽车密密麻麻,小区内停车位空空如也。
也有市民质疑城区部分商业停车场收费过高,主体资质合不合规,相关部门有没有制定指导价格?记者在汉滨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在简化办事流程后,企业注册流程也做了优化,企业在申请营业执照时,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后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审核通过。日常负责商业停车场的检查,主要查看有无公示、双方有无协议等,具体价格的制定该部门无法干预。
小区停车位能不能规范管理?王庆说:“小区的停车位都是面向全体业主服务的,一般分为地面停车位和地下停车位。地面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具体管理细则由该小区业主大会制定;地下停车位要区分产权关系,若业主参与分摊并有合同约定归全体业主共有,那么该地下停车位等同于地上停车位,如果是开发商投入建设的商业停车位,在出售或出租时应与业主约定妥当。目前,我市依据省上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康市停车收费管理办法》,仅对停车服务管理费的价格按物业服务等级进行收费,最高不超过元/月,对月租费和一次性购买停车位的价格,则无法指导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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