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杀人,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吗?
近日,湖北孝昌53岁的精神病患者连续砍死8人,砍伤1人,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被精神病男子持刀砍杀的这8个人,同住在一个村子里!就连精神病患者的母亲也没能幸免,也死在了这场灾难之中!而他的父亲当时不在自己的家中,逃过一劫躲过了这场灾难!
对于这件事,有很多的网友也是感到非常的愤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然杀了人,不管他是不是精神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更何况是连杀了8个人必须死刑!如果不能死刑,那被他杀害的无辜生命就白死了吗?杀人偿命这是天经地义的事,精神病不能成为杀人的护身符,这就是对死者最大的不公平!如果说,不用承担法律责任,那大街上的精神病患者就是隐形的炸弹,随时都会有危险发生!
要知道,精神病患者随时随地都会有复发的可能性,而且还没有任何的征兆!一旦病情发作,那他身边的任何人,就会遭遇猝不及防的危险无法躲避!由于精神病男子的父亲,之前和村子里的人承诺过,他的孩子不会伤害任何人!所以村民也就放下了戒备之心,也就是这种疏忽和大意,造成了这场无法挽回的悲剧!
还有的网友说,对精神病患者应该要同情和包容!他们在病情发作的时候,精神和情绪不受控制,患者本身并不知道他自己在做些什么!所以应该要给予宽容和谅解,不用负法律责任!
现在悲剧已经发生了,毕竟,这样的悲剧谁都不愿意发生!说到底,那么精神病患者杀人,到底应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呢?这样的后果谁来负责!精神病患者的父亲,也就是他的监护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欢迎大家讨论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