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缺乏了解,隐瞒了病史,以至于婚后发现对方患有疾病,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夫妻生活,或者其他传染性疾病的,不要着急,不要叹气,小编告诉你如何用法律手段解除婚姻关系。
案例:刘某与王某于年4月结婚,婚后由于刘某多方面掩饰致使其妻陈某一年多后才发现王某生理上有病,不能进行正常性行为。其后数年,刘某为王某之病多方求医,花费大量资财但治疗都归于无效。年,刘某以王某婚前隐瞒生理缺陷,构成欺骗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刘某坚持认为自已的生理疾病能够冶愈,不同意离婚,并捏造事实,指责妻子提出离婚是由于有了第三者的介人。问:患有什么疾病的人禁止结婚?
我国《婚姻法》对禁止结婚的疾病,明确指出的病名只例举了麻风病这一种,由于麻风病并非不治之症,所以只有患麻风病未经治愈的人才禁止结婚,曾经患麻风病但已经痊愈的情况并不在法律禁止结婚之列。对于“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指的是:①精神病;②白痴(严重呆傻);③性病(花柳病);④天阉或石女。但在具体的案件中,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列入禁止结婚的范围,如患有精神疾病人是否禁止其结婚就应当视其精神失常的程度轻重而加以判断,之所以法律要禁止患特定种类疾病的人结婚,是由于这些人缔结的婚姻并不能实现婚姻的正当目的和本质。
这些疾病的患者,或者是生活不能自理,或者缺乏性行为能力,对缔结婚姻缺乏识别和判断能力或者在婚后不能履行婚姻当事人的义务,造成婚姻和家庭生活的不自主和不健全。有的疾病则是易于传染和遗传的,一日允许患者与他人缔结婚姻,即等同于把对方及子女后代的健康置于危险的境地,同样违背了社会主义道德,侵犯了公民的健康权利。故禁止特定种类疾病患者的缔结婚姻是十分必要的。
当然,禁止结婚的疾病种类应当严格限制在科学的范围之内,只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各种疾病方属此类,如果缺乏科学界限而任意泛化,无疑就不合理地限制了公民缔结婚姻、享受正当婚姻生活的权利,同样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违背了道德和人道主义精神的要求。患有这些疾病的人,应当积极从事治疗。如果有意对婚姻登记机关隐瞒上述疾病,则属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已经取得结婚证的应予撤销。所以,本案王某的疾病属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之列,刘某的离婚请求应予支持。
看来这婚姻也是有运气的,那些运气好的,遇到个既健康又疼爱你的老公当然是幸福的,那就要好好珍惜。希望我的文章能帮到你,也希望你能婚姻幸福,人生无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