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年3月4日消息,医院因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被赣州市医疗保障局龙南分局责令退回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2元,并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8倍的行政罚款.36元。
据公告内容,医院年12月至年8月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虚记收费、串换收费、超适应症诊疗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医院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构成了违反医保基金使用规定的违规行为。因此,赣州市医疗保障局龙南分局决定对其进行罚款处罚,罚款金额为.36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