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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二元论与弗洛伊德超我自我本我理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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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伊德全名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年5月6日出生,奥地利精神病医师、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派创始人,并促进了动力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和变态心理学的发展。

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在心理动力论中,提出本我、自我与超我的概念,并认为本我、自我与超我是精神的三大部分。

精神、心理、人性、意识这些词语有时候会混用在一起,意识是最基本的单元,心理活动体现出人性,而精神就是具备系统性的意识单元集合,因此要将这些概念的关系熟悉,这样自己在理解这些著作的时候会更加深刻一点。

本我代表潜意识形态下的心理活动,这个就和我们所说的,根植在人的基因中的一些本能联系在了一起,本能是不需要外界信息的激发就能够存在的。

佛洛依德认为本我就是人潜意识形态下的思想,是人格结构的基础,从人一出生就具备的,是天生就具有的。

弗洛伊德认为本我位于人格结构的最底层,是由先天的本能、欲望、所组成的能量系统,包括各种生理需要。

他认为本我具有很强的原始冲动力量。本我是无意识、非理性、非社会化和混乱无序的。

弗洛伊德在这里说到的本我和人性二元论中的人的自然属性是基本可以联系在一起的,人的自然属性也是根植在人的基因中,决定人的一切本能欲望,从而指导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本我中的原始的冲动是大脑自行运转的部分释放出的化学物质促使人产生一种心理和生理满足的状态,而并非是享乐。

也就是说所本我就是人的自然属性的本能驱动,不属于人的社会属性的构成,但自然属性并不是杂乱无章的、混乱无序的而是有条不紊在推动着人类的繁衍进化的过程,这种机能可以推广到全部的生物。

对于自我,弗洛伊德指这个是个人意识活动的范畴,属于正常心理活动,平常按照意识处理所遇到的一切非道德行为的意识活动。

弗洛伊德认为是从本我中逐渐分化出来的,位于人格结构的中间层。其作用主要是调节本我与超我之间的矛盾,它一方面调节着本我,一方面又受制于超我。它遵循现实原则,以合理的方式来满足本我的要求。

如果非要把这部分意识活动分离出来是没必要的,也说不通的,更不好解释什么是自我,这样硬生生地在本我和超我中间划开一条鸿沟。

弗洛伊德认为的超我是人格结构中的管制者,由完美原则支配,属于人格结构中的道德部分。其位于人格结构的最高层,是道德化的自我,由社会规范、伦理道德、价值观念内化而来,其形成是社会化的结果。超我遵循道德原则,它有三个作用:一是抑制本我的冲动,二是对自我进行监控,三是追求完善的境界。

这个认识是没错的,超我是和人的社会属性联系在一起的,社会属性就是要人与人之间通过各种情感关系建立一个共生的社会,社会中有各种各样的规则,而我们也需要情感纽带,在社会活动中我们要理性的进行自己的行为,也就是要在价值中进行取舍,我们会朝着有利于自己的一面去行动,对于道德的遵守有利于自己,那我们就会做出遵守的选择。

即便是得道高人或者说完美的圣人,他们也不是没有本能欲望,而是能够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欲望的膨胀,在欲望的满足和道德的遵守上他们会进行利益的选择,一旦失去名节,对于一个德高望重的人来说那将是灭顶之灾,因此超我就是一种道德的绑架。

而当我们在社会中学习和成长的过程,我们对道德的价值的认同就成为我们价值观的一部分,我们会监督和要求别人按照这个价值观去作出反馈,同样我们也会按照这个价值观去开展自己的心理活动,从而影响我们的行为。

因此本我就是人的自然属性的一面,代表人的本能;超我就是人的社会属性的一面,代表人的遵守社会规则;两者结合在一起就构成了人性的矛盾,因为自然本能和社会规则会有冲突,每个人都会在两者之间进行选择、权衡利弊。

对于自我,就是人的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双重体现在人这种生物的意识当中的时候的一种表现,而不是一种单独的意识状态的存在,也没必要将自我提出来和本我、超我进行区分。

人性二元论可以从根本上解释清楚人性的善恶,解释人性的特点,是心理学的最基础的构架,认清了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会属性才能更好地研究人的心理活动,才能够更长远地发展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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