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名思义,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履行监护职责的人,其监护对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那么,如何设定法定监护人呢?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又是什么呢?郑州正立法律咨询给大家普及一下。
正立法律法定监护人的设定及范围
法定监控人的设定主要面向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详细说明如下。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群体比较大,他们因为年龄小,身体和心理都不成熟,无民事行为能力,对他们的监护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未成年人的父母健在,父母就是他们的监护人。这个容易理解,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监护职责责无旁贷,感情方面也不可替代,也是最为理想最被认可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这种情况下监护人应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担任。
◆无上述法定监护人。如果没有以上所说的两种情况,则只好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正立法律法定监护人的设定及范围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精神病人是个特殊群体,从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角度来看,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但法律规定的担任监护人的顺序与未成年人是相同的。
很多人会质疑正立法律咨询,可担任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监护职责的人非常多,有没有合理的范围和顺序呢?这个当然有,那就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父母已经死亡或失去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正立法律法定监护人的设定及范围
从上面正立法律咨询的行文可知,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主要是父母,其次是其直系亲属,假如其父母或直系亲属均离世,则由政府相关部门担任其法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