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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男子刀捅三名儿童,网友怒了有精神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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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晚,河南安阳某小区发生了一起杀童案。

男子赵某一把20公分长的三刃刀,先后杀害一名11岁男童和一名3岁女童,另外还有一名5岁女童被砍伤,目前还在救治中。

事后,他用刀子划伤了自己的脖子,企图自杀,但被赶来的民警制服。

嫌疑人赵某刚满30岁,婚姻及家庭状况目前还不详,事发地点并不偏僻,甚至可以算得上是安阳市核心区域。

遇害的11岁男孩正读小学5年级,事发之前刚与父亲视频完,正在去打篮球的路上,而3岁女孩28日就要开始上幼儿园了,事发时正与父亲和哥哥在小区内散步。

这本来是他们很平凡的一天,没想到突遭横祸,几个家庭就这样一夕崩溃了。

赵某为何在众目睽睽之下杀人?

据赵某的父亲交代,他有“精神分裂症,年曾专程到新乡看过病”。该状况是否属实,官方正在核实中。

精神病人作案杀人,总是让人义愤填膺。

一是因为他们残忍不可控,二是因为他们有可能因为病情逃脱刑罚。

两个孩子就这样白死了吗?精神病就可以为所欲为?

答案是:不行!

精神病人想逃脱刑罚,是有条件的。

就算是精神病人,也不是一直都在犯病。如果他在犯案时处于缓解状态,未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那么他就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杀人照样要偿命。

精神病人行凶后被判死刑,我国是有先例的。

我国首例对精神病死刑的案例,发生在年。

年5月24日,来自江西瑞金的24岁女子沈某,跟平常一样和朋友一起下班回家。突然一名男子向她冲过来,还没来得及反应,她就被连捅十几刀,直接倒在了血泊里。

沈某倒地后,该男子往她颈脖部连刺数刀,之后扔下作案尖刀逃至旁边的大厦地下车库。

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被害人沈某系被他人用单刃刺器刺伤全身多处致大出血死亡。

当日18时左右,凶手万某在南昌市特警支队民警搜查过程中主动投案。

受害人沈某与凶手万某有什么怨什么仇?

事实是,他们根本不认识。

沈某来自一个幸福的家庭,一家四口,其乐融融。她乖巧听话,学习成绩很好。

年,她一次性通过了司法考试,来到南昌成为了一名实习律师。如无意外,一年之后,她就可以成为一名执业律师,开启自己的律师生涯。

而万某当时32岁,单身。

就在他行凶的当天早上,他因为身高不够,应聘某广场保安时被用人单位拒绝了。他很气愤,觉得人事部的HR故意为难他,当场就跟人起了冲突,狠狠地踢了一脚办公室的桌子,还想要动手打人,好在旁边的人把他拦住了。

临走前,他还威胁HR随时会杀了他,让他小心点。

可能是感觉这一天太水逆,越想越气,当天下午,他就先后将自己的手机和电动车变卖,钱全部用来买彩票。

可惜,一分钱都没中。

万某开始恼羞成怒,觉得全世界都在跟他作对,情绪激动之下,他想到杀人泄愤。

于是,他到附近的便利店花3块钱买了一把20公分长的尖刀。

杀谁呢?

万某整个下午在路上晃悠,寻找目标。

一直到下午5点多,看到下班的沈某一行三人。

一开始,他想杀个子最高的那个女子,但观察一番之后,发现走在中间的沈某更漂亮。

他觉得自己30多岁还找不到老婆,又委屈又愤怒,于是想着就算死,也要拖一个漂亮女人一起死。

确定目标后,万某绕到沈某身后,拿出尖刀往沈某的颈脖处连刺数刀……

好好一条鲜活的生命,就因为他那不知所起的歹意,瞬间消逝了。

很明显,万某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无差别杀人”。

指的是犯罪人与受害者之间既没有感情牵连,也没有利益关系,甚至毫不相识,犯罪人是随机选中的受害者。

人证物证俱全,法庭判决万某死刑。

万某垂死挣扎,以“我是精神病”为由,提起上诉。

从他出示的“精神叁级残疾证”来看,万某确实有精神问题,需常年服用精神类药物。那么,他是不是可以免除死罪?

精神病人犯案,确实是有可能免除刑罚,但我国刑法第18条只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经过专家鉴定,万某虽然患有双相情感障碍,但在案发时处于缓解状态,他是在意识清醒之下作案,理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死刑的判决。

法律对精神病患者减轻量刑或者是免责,并不意味着精神病可以成为“免死金牌”。

如果因为犯罪人有精神病,就将其放归社会,可能会有什么后果?

年8月12日,四川省遂宁市嘉禾东路一小区电梯发生命案,一名8岁的小男孩被残忍杀害。

电梯里的监控显示,一名年轻男子在电梯内往男童身上捅了几十刀,之后又将男童拖离出电梯。

警方调查后发现,这名男子18岁,患有精神类疾病,前一年的11月,他就因为在学校砍伤女同学,被判处7个月缓刑。

没想到,还在刑期内他就二次行凶,直接致人死亡。

大众坚持要向犯罪的精神病患者追责,真的是因为心存歧视和恶意吗?

并不是。

我们当然知道,刑罚对于精神病患者而言,可能达不到教育和震慑的效果,但我们害怕他们自由行走于社会中,像个移动的定时炸弹一样,威胁着我们和家人的生命安全。

作为有暴力倾向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者,精神病患者家人理应负担起责任,送往精神病院进行治疗,或者日常监控其行动,而不是放任其自由行走。

患病的他们也许无辜,但他们随时可能变成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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