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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两日,出现两起精神病人危害社会事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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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公安通报:21日7时12分许,吉州公安分局接群众报警称,在吉州区韶山西路路段有一名男子持刀伤人。该男子被值勤民警及现场群众迅速控制,包括辅警、学生在内的11名医院救治,目前暂无生命危险。

经初步调查,行凶者郭开滨,男,33岁,住吉州区江南御景园小区,家属介绍其有精神病治疗史。目前,伤者救治及案件调查正在抓紧进行。

也就是前几天,2月19号,云南保山就出现“男子不投币坐上公交车方向盘”一事,2月21日,保山市公安局永昌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事发当日,该男子先是在公交车上骂司机,后与司机发生拉扯后坐在方向盘上,此后警方介入,经查该男子有精神病史,医院。

仅隔短短两日,就出现两起精神病人危害社会的事件,足可见精神病人对社会的危害是极大的,精神病人的治疗不容忽视。

专家呼吁:

1、精神病一定要及时治疗,精神病可治疗,可控制。

2、希望社会更人道、更理性地看待患有精神障碍的患者。

社会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宽容程度不够也是不断出现所谓“被精神病”事件的重要原因。

一方面,在长期的社会文化因素影响和教育下,在大多数人心目中,精神病人就是疯子,理所当然地对精神病人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恐惧、厌恶甚至歧视的心态。所以,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中,如果人们听说某个人患了精神病,往往会有谈虎色变的反应,避之唯恐不及。其实,渲染“被精神病”事件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渲染者存在着对精神病人歧视与厌恶的阴暗心理。

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歧视和厌恶,自然而然地促使患者及其亲属产生显著的病耻感,即使有严重的精神障碍,医院就诊,成为“讳疾忌医”最为典型的例证。甚至在医疗机构得到明确诊断后还会要求再次鉴定,以期改变诊断为“无精神病”,甚至不惜为此与医疗机构对簿公堂,要讨一个说法,要求为患者恢复名誉。由此可见,这些精神障碍患者及其亲属甚至可能将“精神病患者”这顶帽子等同于“罪犯”这样的帽子,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对精神疾病的病耻感达到了何种程度。

3、流落社会的精神病患者给社会带来极大的隐患,希望基层组织加大对精神病患者的监管,可通过宣传法律法规等方式使其家庭认识到精神病患者发病时对社会的危害性,督促并落实那些有家可归的精神病患者实施家庭监管到位;对于那些没有监管条件和监管能力的家庭,由基层组织协调民政部门实施监管。

4、不要让高昂的医疗费用成为拦路虎。政府协调完善对精神病患者的社会救助。应健全对精神病患者的的相关救助体系,通过财政拨付或社会捐助等方式方法,对那些有精神病患者特别困难的家庭实施救助。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由各级政府借鉴国际经验,承担兜底责任,完善精神病人的救助机制、康复机制等一系列配套措施,为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康复乃至生活照料服务。

5、基层组织或社区有条件的话希望能聘请心理咨询师,对精神病家属进行培训,免费为精神病患者家属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和培训,科学看护精神病患者,减轻精神病家属的负担。

最后,感谢大家的阅读,希望大家可以更人道、更理性地看待患有精神障碍的患者,关爱精神病人,共建和谐社会,共享美好生活,希望此类案件再也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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