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上白癜风怎么治疗 http://m.39.net/pf/a_7064742.html备受瞩目的湖南常德汉寿县“大一男生杨某某厌世刺死滴滴司机的案件”日前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限制减刑。
事件回顾:
据此前媒体报道,年3月23日23时40分,常德滴滴司机陈红将乘客杨某某送达常南汽车总站附近时,杨某某趁陈红不备,用网购匕首连刺陈红20余刀致其当场死亡。案发前,19岁的杨某某是湖南某技术学院大一学生。同年4月28日,常德警方出具精神鉴定意见书称,嫌犯杨某某有抑郁症,属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行为人。
汉寿县法院
事发48天后,年5月9日,杨佰淇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此后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而受害人家属对于这样的判决显然不太满意,从开始的主张被告赔偿来万,到最后不要赔偿,只求判决被告杀人偿命。
事发监控视频
什么是抑郁症?抑郁症是精神病吗?它们之间有何不同?
抑郁症是躁狂抑郁症的一种发作形式,以情感低落、思维迟缓、以及言语动作减少,迟缓为典型症状。抑郁症严重困扰患者的生活和工作,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约15%的抑郁症患者死于自杀。
抑郁症与精神病唯一相同的地方就是对患者本人伤害很大,但它们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首先,精神病和抑郁症的情感表达方式是存在一定差异。抑郁症的表现特征多为愁眉苦脸,忧心忡忡,垂头丧气;而精神病患者由于存在严重的情感障碍,多表现为茫然、淡漠、木僵、问东答西。
其次,在思维方式有着很大的区别。抑郁症患者的主要临床表现是有消极悲观的意念;而精神病患者的妄想症状多种多样,有些与显示接近,有些则很荒诞,两者共同的特征是没有事实依据,并且别人很难说服患者。
警方对被告人杨某某抑郁症的鉴定书
另外,两者的治疗方式有所不同,抑郁症患者一般具有自知力,因此主动就诊;而精神病患者自知力缺乏,因此他们是被动就诊的。甚至有些患者是被强制进行治疗的。一般来说抑郁症较精神病而言治疗比较容易一点,服用抗抑郁药物便可以得到效果,而精神病服用药物后不见得一定会有效果。
总之,抑郁症和精神病最大的区别在于,抑郁症知道自己有病,而且一般主动寻求治疗;而精神病是不知道自己有病,并且自己有病也会认为没病,也是被动去治疗。
由此说明,抑郁症不是精神病。
网络配图
什么是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抑郁症是不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行为能力受到限制,只有部分行为能力或不完全行为能力。
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该规定,确认精神障碍者为无责任能力人,有两个标准:一是他在实施危害行为时处于精神病状态。二是由于精神病理的作用使他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这一标准即心理学标准,也称法学标准。只有将前后两个标准结合起来,才能认定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的精神障碍人属于无责任能力人。
也就是说,被告人杨某某虽然被诊断为抑郁症,但刺死滴滴司机陈红时,当时他的精神状态是否处于精神病理的状态,使他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也就是本案的关键所在。
如果杨某某当时是处于精神病理作用的状态下,那他的行为就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也就负部分行为能力,也就承担部分刑事责任。
如果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说明当事人没有完全丧失控制识别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第三款的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谓“可以”就是可以从减也可以不从减,这个完全由管辖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参考犯罪嫌疑人的动机、后果、自首表现等等行使自由裁量权。
因此,常德法院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做出了这样的判决。
这样的判决为何会引起争议?
这样的判决之所以会引起争议是因为:虽然被告人是抑郁症,但被告人杨某某案发时到底是处于精神病理正常的状态还是不正常的状态?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而法院的判决也未有更详尽的披露,以致让大众认为对被告人处罚过于轻了,对受害人太不公平。法院的判决一般都是需要检察院的调查依据为基础,同时需要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书,然后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进行判决。
受害者家属
结语:虽然被告人杨某某得到死缓的判决,可能会让受害人家属感觉很不公平,法律其实是公平的,关键是看自己如何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自己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那就可以反败为胜。比如,被告人杀害滴滴司机的时候,当时被告人的精神病理状态是不是在正常的情况下,如果能找到是正常病理的情况下,那就可以提起上诉,这样,才有可能将杀人凶手真的绳之以法。不然,还是接受法律的判决,维护法律的尊严,遵纪守法的做人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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