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昆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依法依规、科学严密、精准施策的防控策略,结合安宁市疫情形势,决定对安宁市采取分区分级分类疫情防控管理,提出以下措施:
一、分区分级分类原则
(一)科学评估原则。以累计确诊病例数、近期疫情发展趋势及二代病例数、聚集性疫情等要素为评估依据,以街道为单位将疫情风险分为低、中、高3个等级。
(二)精准施策原则。各地须根据本防控措施,落实分区分级管理,做到一街道一策。
(三)来源划分原则。根据来返安宁人员的来源地疫情风险程度,实施分类管理。
(四)动态调整原则。指挥部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动态开展疫情风险评估,适时调整防控措施。
二、分区分级标准
按照《昆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措施的通告》的分类,依据当前安宁市疫情情况,对9个街道分为低、中、高3个疫情风险等级。
1.低风险地区。即: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具体为:八街街道、县街街道、青龙街道、温泉街道、草铺街道、禄脿街道。
2.中风险地区。即: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具体为:连然街道、金方街道、太平新城街道。
3.高风险地区。即: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我市暂无高风险街道。
以上为年2月21日,安宁市疫情防控专家组根据实时疫情所进行的风险地区分类。因疫情变化,各街道风险等级将相应作动态调整。
三、分类标准
对来返安宁人员,按来源地分4类管理。
(一)湖北已“封城”地区来返安宁人员
此类人员一律暂缓来返安宁。如擅自来返安宁,坚决予以劝返,并及时告知来源地政府,请其协助劝返。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劝返的人员,统一安排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隔离观察期间有关费用由被隔离观察者自行承担。
(二)湖北非“封城”地区来返安宁人员
不能出示云南省用工单位用工证明或者居住证明的,一律予以劝返。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劝返的,统一安排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隔离观察期间有关费用由被隔离观察者自行承担。能出示云南省用工单位用工证明或者居住证明的,统一安排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隔离观察期间有关费用由被隔离观察者自行承担。
(三)湖北以外的重点疫区来返安宁人员
自抵达安宁之日起,须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自觉向单位、社区报告并自觉接受管理。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隔离观察期间有关费用由被隔离观察者自行承担。原则上:有固定居所的,采取居家隔离;无固定居所的,安排集中隔离;物业、快递、公交车、出租车等有单位的,由单位组织集中隔离。
(四)其他省外地区、省内州市来返安宁人员
自抵达安宁之日起,须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及时向单位或社区报告。单位(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动态跟踪,督促个人做好自我体温检测,如有异常要立即向单位或社区报告,并及时就医就诊。
四、分区分级管理措施
(一)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做好以下10项工作。
1.开展动态排查。按照“存量及时清零、增量动态清零”的原则继续组织实施网格化、地毯式排查工作,摸排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来返安宁人员情况,对社区(村)、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并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厂矿、工地等重点部位的疫情监测,及时发现报告防控隐患线索,对排查到的来返安宁人员严格按分类管理,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2.开展健康教育。村(社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