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下午,秀洲区香榭水岸小区里,奶奶抱着8个月大的欣欣(化名)在散步。突然,从楼上掉下来一个东西,正好砸中欣欣的脑袋。据医院初步检查,欣欣大脑蛛网膜下腔出血。警方介入调查,初步判定玉米来自3号楼南面,并通过监控发现可能的几户。“走访下来,没有住户承认扔过玉米,我们通过监控发现当天早上有5个人买玉米回家。”新城派出所警察吴烨峰介绍。警方对玉米上残留的DNA进行检验,并与5户家庭相关人员比对,发现与3楼住户朱某的DNA完全匹配。朱某被带到派出所后交代,事发当天下午她吃着玉米上顶楼收衣服,吃完随手一扔,玉米从19楼落下,随即听到有人喊玉米砸到人,她知道闯了大祸,心想死不承认就不会查到自己,没想到警察还是破了案。
嘉兴警方十分给力,通过视频监控精准找出5户嫌疑人,快速排除嫌疑人,减少工作量。又通过DNA检测,精准锁定肇事者,快速破案。祝愿女婴早日康复,健康成长。每一次高空抛物,都是一次“谋杀”,一次认为没事,两次三次,非要等到出事才重视?老太所在位置为楼房顶层,因为懒得丢垃圾,就将玉米棒往楼下扔。高空抛下玉米棒具有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性质。在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形下向公共场所抛掷物品,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或造成重大公私财物损失。这就砸到女婴,造成女婴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可是造成轻伤二级损伤。以高空抛物罪起诉未免过低,情节严重也就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建议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这可就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惊叹于这位老太的“随意”和“任性”,一个玉米棒放到垃圾桶里是多难的事情么?是走两步走不动还是垃圾已经倒了?看似随手一扔的举动,已经暴露了老太的素养。经过各种普法宣传,加上一些电梯里张贴的海报,很多人包括未成年人在内都知道了高空抛物是违法犯罪的行为。老太心想死不承认就不会查到自己,侥幸心理可见一斑。法网恢恢,技术手段摆在这里,想逃避是没有用的。大家的回答里谈到年龄问题,实际上,69岁可不是一个刑事犯罪责任年龄阶段,只有75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后才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个成年人,涉嫌犯罪后该负什么责任就得负什么责任。再来说说高空抛物罪。众所周知,因高空抛物、高空坠物而导致的流血事件屡见不鲜。为了有效遏制高空抛物、高空坠物行为,年3月1日,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当然,入刑后依然还会有高空抛物的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在“高空”的判断上,可以参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的规定,以2米作为判断“高空”的标准。对抛物高度的判断应当以抛物点与实际落点的高度差作为标准。
这起事件中,19楼到1楼,定高空抛物是没有疑问的。晶晶补充下,对于高空坠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等。最后,希望我们能进一步加大普法的宣传力度和覆盖面,让那些心存侥幸的人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震慑力。防患于未然才能最大限度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所以这么大岁数到底能不能管,管不了以后社会是不是到了这个年纪都可以随意发挥。通过玉米上残留的DNA,警方找到了69岁的肇事者朱某。我觉得这样的新闻应该扩大,让它有更大的社会影响力。高空抛物很危险,有些人是不在意,希望人们加强这方面的危险意识。小区内物业应该每月都得宣传高空抛物的危险,必须让大家熟记于心,太危险了,一个人被砸中,一家人的噩梦。
看个相似的新闻:6月28日,上海老人故意推倒6万元摩托车,车主损失近万元,民警对车主普法:“你不用抱太大的希望,,她现在已经没办法处罚了。第一个年龄70岁以上的,第二个就是她这个是精神病患者。”全国只有3个警校是1本,不能以学校水平划分学生素质,但是基层民警向群众普法,到底是嫌麻烦还是不懂法?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正确适用该条规定应具备三个条件,缺一不可。首先是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第二,精神病人犯罪时必须是正处于发病时;第三,完全丧失辨认或者自控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明明可以由监护人负责赔偿,为什么警察要告诉车主,你别抱希望。
在车主一再坚持下,警察上门交涉,老太太骂警察,滚,警察竟然无动于衷?我自己的亲身经历,疫情期间有人插队,我质疑插队者,它骂我,我还嘴骂它,然后警察抓了我,说我寻衅滋事,说我破坏疫情,4个警察来抓我,这个时候不说警力不充足了。回到这件事,因为女婴受伤,警察才出动,用魔法打败魔法,70岁老太广场舞扰民,只能让7岁小孩去玩轮滑撞坏它们的音响,在魔法世界,有buff的人才能对抗,而我是汉族成年人,只能被打,不能还手,还手就是互殴,只能被骂,不能还嘴,还嘴就是寻衅滋事。
我给大家说个我小时候发生的真事,让你知道什么叫天道好轮回。我小时候住家属院,90年代很多社区还没有物业,只有居委会,也不是封闭小区,没有固定垃圾桶,所以每家每户的垃圾都是早上上班上学时自己拎到小区外的垃圾集散点,然后由政府的垃圾车统一来收二单元六楼有一家老头老太太,从来不去垃圾点,家里的垃圾都是直接从六楼扔下来,不分场合地点,那些生活垃圾,酒瓶鱼头厨余粑粑纸,直接炸的哪哪都是,一到夏天一堆苍蝇,院里孩子都被告诫离他家楼下远点,仔细被打到,居委会上门找了好几次,每次都被以“年龄大了腿脚不好要不你们派人天天来给拿走扔了”为由骂走,多说几句老太太就躺地上哭闹,说居委会打人,后来大家就不管了,大不了就是勤收拾,
要不每周院子里各家也都要组成小组收拾小区卫生其实大家心里都明镜的,这家老太太天医院的食堂买早餐,老头天天都去附近公园遛弯,根本不存在腿脚不好,就是懒,就是坏。有一个暑假,早上不到八点吧,就听一声闷响,医院的救护车就过来了,我妈出去凑热闹,回来和我们说有人跳楼了,傍晚吃饭时我妈说听院子里的老人们讲,是那家老太太上小学的孙子去奶奶家过暑假,早上老头遛弯,老太太去买早餐,他醒了见无人在家,大概闲得无聊,就学着爷爷奶奶往楼下扔垃圾,老楼的构造,窗台都高,他看不到楼下的热闹,就踩着凳子趴窗台上,结果应该是脚下一滑重心不稳,大头朝下栽了下来,救护车到的时候人早就没了后来那户人家就搬走了,小区恢复了干净整洁。晚上大家在一起乘凉时,都说这是报应,爷爷奶奶造的孽债,孙子替还了